京牌出租價格 《機動車登記規定》
第五十八條 以欺騙、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,撤銷機動車登記;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。對涉嫌走私、盜搶的機動車,移交有關部門處理。
以欺騙、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、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。